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》等关于固体废物信息公开管理要求,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可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当年危险度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。为规范公司危险度物管理工作,现公布2023年公司危险度物污染防治信息,详情见下表: